有朋友问我这么件事:
我有个孩子,非常顽皮,也不知道未来他能否很有出息,更不知道会不会乱花钱。有没有办法,能够确保在孩子几岁开始,每年给一笔钱,不要一次性给太多,特别是万一自己提前身故的情况下。
这个事儿用信托当然是最容易实现的,在信托协议里,可以写明白孩子几岁后,每年可以拿多少钱什么的。但信托受托人也不是白白工作的啊,肯定得收费,并且还得有足够达到门槛的资产。
于是,朋友有点犹豫,要不要设置信托?
其实,如今这事儿,保险公司就能干,方法还很简单。
保单的基本持有架构可以这样设:
投保人:大人;受保人:大人;受益人:孩子。
只要大人在世,完全是由大人来决定从保单里提取多少钱给孩子,完全不用担心不符合自己意愿的情况出现。
关键在于:万一大人去世之后呢?照理说,保险赔偿金不是一下子就给到孩子吗?
于是,在保单生效后,我们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更改赔偿支付方法”。
可以设置的内容包括:万一身故之后,什么时候开始派发,金额多少。
比方说,投保人老王,希望孩子至少18岁后开始,每个月领取5万,考虑通胀,每年领取金额增长5%,我们假设老王的投保额是足够大的。
当老王在世时,当然不用担心这点,他自己到时候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拿钱,转给孩子就行了,掌控权完全在老王自己手里。
万一老王在孩子18岁前不幸去世了,保险公司不会立刻给孩子派发保险金,而是要等到孩子18岁之后,才逐年派发。
如果老王在孩子18岁之后不幸去世,因为已经达到老王设定的时间要求,那保险公司在受理身故理赔后,会立刻开始逐年派发赔偿金。
老王在世时,可以随时修改赔偿支付方法的细节,比如派发时间,金额等等。
那受益人对这样的支付方法不满意,可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还是一次性把钱全部给自己呢?
不行,保险公司不会同意,这相当于是保险公司担任了信托受托人,来执行投保人的意愿,保险公司会对当时的投保人负责,而不是向受益人负责。
那保险公司会长期持有大部分还没有派发给受益人的理赔金,有没有收益呢?会不会贬值得太厉害?
保险公司对于这“还没有支付的理赔金”也是有“特定的非保证利率”的,会由保险公司来不定期调整。当然,你不能期待保险公司会帮客户去做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利率也大概率和当时的银行存款差不太多。
如今保险公司的服务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把一些信托的理念也同样纳入其中,能用简单的方式满足照顾孩子或者其他受益人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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