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现金流组合里,美股股息的预扣税是30%,所以在计算我的股息收入时,默认只能拿到70%。
并且这笔预扣税,基本上是无法获得退税的。只有GOF这种,股息中存在“Return of Capital”,那么这部分预扣税会被退还,而SCHD这种分红ETF或者股票的Quarterly Dividend是无法获得任何退税。30%的税,就交给美国税局。
于是,很多内地身份投资美股的朋友就会觉得很庆幸,因为中国内地居民投资美股,股息的预扣税只有10%,因为中美之间有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所以美国只预扣10%。而中国税务局暂时没有追究境外股息或者炒股收益,大家渐渐地就默认,美股股息税只有10%。
可是,你看下咱们A股的股息税:若投资者持股期限不超过1个月,须缴20%的税; 持股期限1个月以上至1年,须付10%; 持股期限超过1年者,所获分红暂时免税。
持有A股反而有20%的股息率,投资美股反而没有?并且,美国那边凭什么让中国内地投资者少征税?这逻辑上这说不通,对不对?
说白了,之前是咱们中国税务局实在没空来管这事儿。可随着越来越多资金流向美股,似乎要开始动刀了。
“消息灵通”的彭博社出了报道说,中国已开始对该国超级富豪的海外投资收益征收一项长期被忽视的税收。
近几个月来,中国主要城市的一些富裕人士被告知要进行自我评估,或被税务机关传唤开会,以评估可能要支付的款项,包括过去几年拖欠的款项。
此举凸显了随着土地销售下滑和经济增长放缓,政府内部扩大收入来源的紧迫性与日俱增。此举也符合 "共同富裕 "运动,即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实现更平等的财富分配。
这些人说,所接触的个人将面临高达 20% 的投资收益征税,有些人还将因逾期付款而被罚款,并补充说,最终金额可以协商。
在中国推进税收工作之前,中国还于 2018 年实施了共同申报标准,这是一个旨在防止逃税的全球信息共享系统。虽然地方法规一直规定居民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都要纳税,但直到最近才开始执行。
这些人说,目前还不清楚这些行动的范围有多大,会持续多久。据这些人士称,一些目标中国人拥有至少 1 千万美元的海外资产,而其他人则是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东。
中国税务总局没有回应置评请求。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规。香港投资者要缴纳30%的股息税,中国内地投资者只被预扣10%,那剩下的20%是怎么回事呢?其实本身就是留给中国税务局去扣除的,这就是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意义。绝对不是不征收。
如果接下来税务局真的要来查账,要倒查多久?涉及面有多大?没人知道。只不过,该交的税,最终还是逃不了的。
那你说,中国税局怎么知道我的海外账户金额?别忘了,如今有CRS。无论是股票账户、银行账户,还是保险账户,所有金融机构都会把非本国税务居民的信息,通过CRS系统进行交换。德勤中国副主席Patrick Yip在采访时就说:中国已掌握了CRS数据库,故税务机关可轻松地从这些数据发现征税的机会。
作为一个卖保险的,话题又说回保险上,那保险收益要不要交税呢?
假设,将来所有美股收益和股息,都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那么很可能保险未来也会要,但是缴纳的方式很可能不同。不过,分红税和资本利得税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咱们中国目前不对资本利得征税。而现在主流的多元货币储蓄这种保险计划,本质上都应该是以资本利得的形式体现,并没有真实现金分红。
以现在对保险收益征税的国家税法来看,基本上是要在提取保险收益、且大于总保费金额之后,才征税“资本利得税”——还不算是个人所得税。因为提取的金额少于总保费,相当于是“Return of Capital”,也就是返还本金,并没有投资收益,是不会征税的。哪怕根据美国和英国等地的税法,持有香港美元储蓄计划,在持有期间,也只需要把现金价值作为海外资产进行申报,并不需要交税。
所以,储蓄保险本身就有一种“税收递延”的作用,未必说不需要交税,但肯定可以递延到未来提取时再说。相反,股票的分红收益,一到手就得交税,哪怕你的股价已经暴跌,本身是浮亏的,但到手的股息依然逃不了征税的环节。
如果中国税务局真的把海外投资收益和分红作为征税来源,那么对于大部分普通高净值家庭而言,配置保险或许是更为简单,以及能递延税务的办法。
目前看起来,全面征收境外分红税或个人所得的成本太高,针对超高净值人群的概率要更大。静观其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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