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都熟悉内地房产的“70年产权”,如果在香港买房,有没有这样所谓的“产权时间”呢?
其实也有,但香港叫做“地契”。这是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记录了土地的位置、面积、使用用途以及土地所有者的信息。地契是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依据,它确保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合法权益。
在香港,地契的有效期可以是不同的,如75年、99年或999年。这意味着土地契约的年期到期后,特区政府会根据政策决定是否续期。续期后,土地所有者可以继续使用土地,但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租金。
地契在房地产交易中非常重要。购买房屋时,人们会查看地契以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银行在审批按揭贷款时也会考虑地契的有效期和相关条款。
那为什么会有75年、99年和999年这三种不同到期时间的地契呢?
港岛和九龙市区:早期的土地契约年期一般为75年。后来,港岛和九龙市区的土地契约年期统一为75年,并允许续期。
新界和新九龙:新界和新九龙的土地契约年期一般为99年减三天,从1898年7月1日开始计算。
1985年5月27日之前批出或出租的土地契约:根据《联合声明》的规定,这些土地契约的年期不得超过2047年6月30日。
新批土地契约:自1997年7月15日起,新批土地契约的年期定为50年。承租人除了需要支付地价外,还需要每年支付租金,金额相当于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百分之三。
目前确实还存在999年的“千年地契”,但已经非常少见了。拥有999年地契的屋苑有:
简单来说,你现在在香港买房,哪怕是新批土地的新房,地契也同样只有50年,二手房因为土地已经使用多年,所以地契到期时间会更久。根据统计,目前香港有30万份地契在2047年6月30日或之前到期。
但不用担心到期后,房子就没法住,香港政府现在打算通过立法,容许政府以刊宪形式宣告地契续期。
根据这份草案的建议,政府会在地契到期前至少6年,于宪报刊登“续期公告”,以及“不予续期列表”,其中“续期公告”上,地契在到期当日会自动续期50年,大家不用担心需要补地价,原有地契下所有权益、按揭安排均以原状过渡,避免需要重新按揭等麻烦。在续期之后,所有业主每年缴纳相当于应课差饷租值的3%地租。
这3%其实并不是额外会增加的成本,除了少部分“千年地契”的屋苑之外,大部分业主现在已经在缴纳地租,连同差响,可以视为香港的“地产税”吧。
很多通过优才或高才移民来香港,投资房产或许也会在考虑范围内。如今政府已经着手解决2047地契大限的问题,对此可以更加放心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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