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咨询储蓄养老,问了个确实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万一年纪大了,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老年痴呆这样的情况,是去了行为能力,那买的养老储蓄,还能拿钱吗?
我疑问,到时候提前设定定时领取,把储蓄保单的钱打到你的银行账户上,怎么就不能用了呢?
他说:那家人怎么能够合法地提取我银行账户的钱呢?有没有办法,在万一失去行动能力的情况下,让保险公司直接把钱打给我指定的监护人呢?
你还真不要小看这个问题,未来越来越长寿的时代,我们会面对各种老龄化问题。保险公司面对各种各样客户的需求,自然也想尽各种办法去解决。
在香港某大型保险公司新款多元货币储蓄险上,就新增一个“精神上无行为能力选项”,给“养老保险”再上一份保险。咱们举个例子,具体是怎么回事。
老王在40岁时投保了一份多元储蓄计划,但是得知朋友的爸爸患上了老年痴呆,很多财产什么的处理起来还真挺麻烦的,于是想到如果万一将来自己也发生这样的事情,精神上失去了行为能力,那能不能把保险金都让太太一次过领取算了。
于是,他在保单生效的三年后,向保险公司申请指定王太作为“指定代领人”,并且指定提取100%的保单价值。
在老王70岁时,他真的不幸被诊断为永久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了,于是王太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就批准向代领人王太,代表老王提取了全额的保单价值。
当然,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允许设定指定代领人领取10%到100%内的任一比例。
谁可以做为指定代领人呢?一般是年满18周岁,并且是保单持有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儿女、兄弟姐妹,以及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关系。
并且,这份储蓄计划必须是持有人和受保人为同一个人。假设是父母给孩子投保,但父母把这份保单作为自己的养老金,那么就不存在这个选项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单持有人觉得未来有失去精神行为能力的可能性的话,那么就尽快把保单转让给孩子,或者配偶即可。
你说这个功能有没有用呢?我只能说:真的遇到事儿,就很有用,这就是保险的意义。至少,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一直在考虑到投保人真实的需求,不断添加一些有保障意义的功能在储蓄计划里,就凭这点,也应该值得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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