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这么位朋友咨询:
她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险以及储蓄险,受保人都是自己,受益人写的是孩子。因为她和闺蜜聊八卦时,听到有案例说,在妈妈出意外后,爸爸作为监护人代替孩子领取了受益金,转头就另娶,拿着妈妈留下的保险钱去养其他女人了!谁知道这笔钱是不是真的留给孩子呢?
于是她问:如果真的想把钱留给孩子,万一孩子未成年之前出事,有没有办法避免由孩子爸作为监护人来取走呢?
如果你对受益人权利还不清楚,纳闷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吉力先简单科普一下:
如果受保人身故,那么受益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人寿赔偿金。但若此事受益人还未成年,那么孩子的监护人,通常是在生的父母,就会替孩子领取赔偿金。这笔钱之后如何使用,是否真的用于孩子,就没人管得到了。所以,有些妈妈会担心,自己的理赔金会不会成为老公“新家庭”的第一桶金。
这事儿呢,倒不是没有办法。
土办法是,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孩子受益人写外公外婆,让他们来代为领取。
因为外公外婆肯定是站女儿这边的,能拿到受益金,将来也肯定给外孙或外孙女,不过唯一缺点是,如果这位妈妈还有兄弟姐妹,那么这笔受益金真的会成为外公外婆的财产,会不会对此有财产纠纷?这点就要考虑清楚了。
同时,外公外婆若年纪很大,还要再和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宜,是否会有难度?
土办法不是不行,不过确实“有点土”。
高级办法是我和咱们团队家办合伙人聊时,她提及一个真实案例。
妈妈找了一位自己信任的律师,和她签订了一份委托信托人的协议,大概内容是,如果孩子未成年,那么以下资产就由这位律师作为委托信托人代为持有,等孩子成年后,再一笔过给到孩子。
凭着这封委托信托人协议,妈妈向保险公司申请,把受益人更换为这位律师。保险公司也同意了。
这样,如果妈妈真的有事儿,那么理赔金就会先给到律师,然后律师根据信托协议,未来再给孩子。当然,这份信托协议也最好让孩子和其他监护人知晓,如果万一律师不遵守信托协议,那么未来孩子就可以进行起诉。如果是在香港的话,没有律师会拿自己的专业资格和职业去冒风险的。放心。
这事儿的缺点是,等到孩子成年后,妈妈还在世,那么最好就把受益人重新改回孩子。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为客户利益考虑周全的龙头保险公司,比如友B本身就提供这样的“未成年受益人指定委托信托人”的服务。
友B有一份“更改受益人及为未成年受益人委托信托人申请表”,除了正常受益人更改部分之外,还有一处是“委任未成年受益人的信托人”。
这里就可以替代刚才讲到的那封与律师签订的“信托协议”。如果你只是想为这份保单寻找一位孩子的信托人,那么这封表格就已经能完成。
孩子依然是保单的受益人,但如果在申请理赔时,孩子还未成年,那么就由信托人来申请理赔,理赔金也会给到信托人。如果孩子届时已经成年,那么这个信托人设定就失效。
这个信托人可以是任何人,外公外婆,孩子舅舅,甚至于第三方律师都行。不过依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设置这个人士的理由,并且在签订这份文件时,需要由第三人同时见证签署才能生效(保单持有人、受保人以及见证人需签字)。
不过需要留意的是,保险公司要求委托信托人必须在受保人身故的6个月内递交理赔文件,否则会视为放弃信托人角色,理赔金依然会赔偿给未成年受益人的法定监护人;
当保险公司理赔给信托人后,信托人会如何分配使用这笔钱,就不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了;
如果受保人身故时,信托人也已身故,那么理赔金也会赔偿给法定监护人;
被委托的信托人对这件事是否知情,并不影响保险公司认可这样的委任,所以如果你要寻找这样的信托人,必须要讲清楚,最好还是签订一份信托协议。
你会发现,保险本身就有很多“家族信托”的类似功能,解决很多“人性”的潜在风险。
若你的受益人也写了孩子,那么是否考虑要设这样的“委托信托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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